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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4-10-22 11:05:35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护理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成员组成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组成。根据情况,中心组也可安排党外副科级干部及教研室主任等参加扩大学习。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分任中心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主持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二、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方式

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次至少1小时。如遇紧急或重要学习任务,可随时安排学习。个人自学要求每月至少保证10小时。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可采取领读原文原著、观看影视资料、观看影视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灵活多样学习方式进行;个人自学应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带头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

四、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坚持把“学思想”作为首位任务贯穿始终,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转化工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端正态度。中心组成员务必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自觉参加学习、增强学习主动。若有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须事先请假,事后自行补学。每名成员每年应撰写1-2篇有价值的学习心得体会;党总(支)部书记每年到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收获体会的专题党课。

 3.务求实效。中心组集中学习必须明确主题,指定领学人与记录人。学习主题的确定应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与推动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单位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相结合,力戒空谈泛讲、流于形式,力求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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