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

时间:2024-09-14 作者: 点击:

中秋佳节倍思亲,团团圆圆不忘“廉”。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深化“清廉医专·杏林清风”品牌建设,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日礼品;

二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三是严禁违规收送高价月饼、蟹卡蟹券、高档烟酒茶、名贵特产、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节礼;

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五是严禁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租(借)车辆、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六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八是严禁酒驾、醉驾;

九是严禁组织、参与黄赌毒、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是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自脱岗、空岗、漏岗。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既要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又要认真落实好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中秋佳节月如盘,桂花飘香绕云端,举家团圆共婵娟,欢度佳节勿忘“廉”。让我们共同把中秋节当成传承家风家教的“清廉节”,把“清”和“廉”刻在心头上,落实在行动上,浸润于家风中。祝全体师生员工中秋佳节,阖家欢愉,诸事顺意。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49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