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2024年3月14日 鄂中医专党〔2024〕12号)


1.负责学校师资队伍规划建设;负责师德师风建设。

2.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

3.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用人规划的编制和人才招聘。

4.负责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校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各类资金核算。

6.负责教职工学历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工作。

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工作。

9.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